红楼梦
江苏古籍 / 段炼 注解
97878072903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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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成新 文学艺术
《红楼梦》(精)一书,最初在十八世纪中叶(清乾隆朝)以《脂砚斋重评石头记》手稿传抄、流传。作者曹雪芹,名霑,字梦阮,号芹溪、芹圃、雪芹,出身于声名显赫的贵族世家,曾祖、祖、父三代供职清廷内务府,世袭江宁织造达60年之久。雍正时其父辈被革职抄家,乾隆朝复遭大变,因此曹家彻底败落。曹雪芹亲身经历了陵谷沧桑和炎凉风霜,故对封建社会有着不同一般的认识。《红楼梦》当写于曹雪芹晚年,“披阅十载,增删五次”,可见创作过程十分艰辛,最终“书未成,芹为泪尽而逝”。这部凝聚着曹雪芹全部心血的巨著。仅存80回。到了乾隆五十六年(1791),程伟元、高鹗首次刊行120回本(简称“程甲本”),并取《红楼梦》为书名。次年又在“程甲本”的基础上作了多处补改,重新排印,成为行文更加谨严合理的一个刊本(简称“程乙本”)。续出的后40回,其续作者通常认为是高鹗。高鹗,字兰墅,别号红楼外史,生活年代略晚于曹雪芹。早年曾以授徒、作幕为生,后通过科举之途踏入政坛,追逐功名利禄,思想情趣比较庸俗。其续书按原书线索完成宝黛爱情悲剧,从总体上与前80回保持了一致。但贾府“兰桂齐芳、家道复初”的结局等,又违背了曹著的原旨。《红楼梦》的版本众多,大致分为80回抄本和120回刊印本两个系统。此次整理,选择程乙本为底本,重新校勘标点,对底本中的文字讹误,参照其它版本加以改正,特此说明。